
生活在海外的人们才知道,虽然国籍还在,但一旦没有了户口,以后很多事情都会变得不好办。
不过最近有一名网友晒出了一张通知,由于已经移居海外并且入籍,派出所直接发信告知注销户口!
华人网友收派出所通知,入外国国籍必须注销户口
2024年1月3日,有网友晒出一份公告。
公告由上海市广中路派出所在2023年12月9日发出,内容是告知收件人,该所已经在2023年11月10日向收件人家属发放《已入外籍人员注销本市户口通知书》。
公告显示,该收件人出生在1982年,目前已经加入澳大利亚国籍,派出所通知他,根据《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应当注销本市户口。并要求收件人在30日内持《居民户口簿》到派出所注销户口,并上缴本人的中国身份证。如果收件人逾期不处理这件事,派出所将直接注销收件人的户口。
从内容可以看出,这份公告说了三个关键问题:
1、入外籍就必须注销户口。
2、入外籍还必须上缴中国身份证。
3、如果当事人不配合不到场也无所谓,经过公告之后可以在当事人缺席的情况下直接注销户口。
而这份公告就是在当事人没有在30日内主动当场注销户口的情况下发出的公告,公告期满后这位1982年出生的上海人就和上海户口和上海身份证说再见了。
博主除了发出那份派出所的公告,还晒出两外一张图,截图来自2020年7月1日的潍城融媒抖音号,内容显示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六类公职人员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将被撤职开除。
而且已经取得双重国籍的要重罚。
由此可见,现在对取得外籍身份的原中国公民,以及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在注销户口、上缴身份证件等问题以上执行的越来越规范了。
事实上,拿到PR或者外国国籍自后需要注销户口这项规定,并不是刚刚才出现的…
上海发布官方通告,定居国外者户籍强制撤销
早在2018年,上海就已经宣布,将强制撤销“定居海外者”的户口,连持外国绿卡PR的人也逃不掉!
2018年3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旗下的微信平台“上海发布”发布公告,称上海将于5月1日起实行户口管理新政策。
事实上,早在2003年,公安部就颁布实施了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明确规定:出国、出境1年以上的人员可以不注销户口,但是在国外、境外定居的应当注销户口。
在上海市公安局制定的新版《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中,第四十六条写明:第四十六条 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本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登记。
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告知本人、近亲属、户主或者集体户口协管员,拒绝注销户口或者告知后一个月内仍未办理注销户口登记的,可以注销其户口。
换句话说,不管你是否加入外籍,只要属于“长期定居海外”,在公安局告知后必须注销国内户口,如果拒绝或一个月内不去撤销,公安局将强制撤销你在国内的户籍!
那么究竟怎么样才算“长期定居海外”呢?
可能会有人想问了:
我拿的是澳洲PR,但我长期在中国和澳洲“两边居住”,那我算是文件中提到的“定居海外者”吗?这个“定居海外者”有什么清晰的定义吗?
别说,还真有。根据侨务办公室,“定居海外者”其实就是“华侨”,其含义是:
中国公民已经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
而根据这项定义,在海外出国留学、工作的中国公民,无论住满多少年都不算是“在外定居者”。
然而对于绝大部分持有澳洲PR的华人朋友们来说,“定居海外者必须强制注销户口”的新规,无疑会对他们的生活产生很大的影响。
大家都知道,澳洲PR实际上有一个五年的有效期。想要顺利续签,就要求PR持有人在获得PR后必须住满一段时限。
按照国内“过去五年内必须住满30个月否则视为定居海外”的规定,算下来澳洲PR持有者们如果想要保住自己的PR和国内的户口,必须“两手抓”,五年的期限中必须两年半住在国内,两年半住在澳洲...
图片来源:网络
公告公布之后,上海公安局官方微博号@警民直通车-上海又表了文章《关于新<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有关问题的解读》,解答了对于注销户籍的疑问。
总结一下:
1、已加入外国国籍或在国外定居的人员,需要主动登记注销户籍;
2、如果没有主动申请注销户口的出国定居人员,公安机关在调查后掌握充足证据的情况下可以单方面注销其户口;
3、并未在国外长期定居的,不属于需要主动注销户口的人员范围;
4、被注销户口后再回国定居,经侨办及出入境管理部门后审批可以恢复户籍。
由此看来,注销户口主要针对的是加入外籍的人士以及在国外定居的中国籍人士。如果不是长期定居在国外,不需要担心。
